中原信托有限公司(简称“中原信托”)于1985年8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。200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中原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》(银复(2002 )285号)批准公司重新登记,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,成为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信托金融机构。2007 年10月中国银监会《关于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》(银监复( 2007 )468号)批准公司变更名称为现名,并核准了新的业务范围,换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》。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《关于批准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批复》(银监复( 2008 )164号)批准公司增资扩股,注册资本由59227.2万元增加到120200万元(其中外汇1500万美元)。2008年8月中国银监会《关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批复》( 银监复( 2008 ) 349号)核准公司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,2010年10月获得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。2012年6月注册资本增加至15亿元。2014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《关于同意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》(豫银监复(2014 )526号文)批准公司以利润转增形式将注册资本由15亿元增加至25亿元。201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《关于同意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、变更股权比例及核准股东资格的批复》(豫银监复( 2016 )425号文)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亿元变更为人民币36.5亿元。